學者稱下調通行費讓利于民刻不容緩
2011/4/29 9:11:04
我國公路亂收費、高收費現(xiàn)象較多。還原公路的公共產(chǎn)品本質屬性,刻不容緩。于此而言,下調道路通行費之后,仍然任重道遠。
上海在2010年4月調整出租車貸款道路通行費征收標準的基礎上,將從今年5月10日起繼續(xù)下調包括出租車在內的車輛貸款道路通行費征收標準。
上海拿貸款道路通行費開刀,雖非取消,降低二字,釋放積極意義,既彰顯了相關部門讓利于民的努力,也減輕了車主負擔。特別對于出租車司機來說,一旦稅費過高,贏利空間勢必狹小。此前,上海已經(jīng)下調了出租車的“份子錢”,如今又降低貸款道路通行費,意義不小,是出租車司機的雙重利好。
降低貸款道路通行費,宜放在更宏大的視野內進行打量。曾有網(wǎng)民戲稱,我國車主有多項“”,比如,開著全世界貴的車,繳著全世界多的稅費,燒著全世界貴的油,行駛在全世界堵的路上,繳著全世界多的買路錢……這當然是不無情緒化的調侃之辭,但是民眾對五花八門的稅費確實嘖有煩言。以貸款道路通行費為例,也許不少車主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不得不繳。
早在2008年12月22日,財政部等五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在全國范圍內,統(tǒng)一取消公路養(yǎng)路費、航道養(yǎng)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遺憾的是,貸款道路通行費不在取消之列,一時引得多方熱議。貸款道路通行費之所以未被取消,與道路通行費前面的“貸款”有關,即收費是為了還貸,但這并不能打消車主的疑慮與糾結。
如今,上海降低了貸款道路通行費,但要想成為讓利于民的范本,仍有許多細節(jié)需要闡釋。
是不是必須得繳?早在2002年,國辦下發(fā)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嚴禁將車輛通行費平攤到所有車輛并強制收取。當然,也許有人會說,此貸款道路通行費,非彼車輛通行費。問題是,如果車主不走貸款道路,是不是就不該繳納通行費?如果強制征收,則違背了車主意愿。
繳納的標準如何,誰說了算?各地征收的貸款道路通行費大不相同,應與道路貸款的數(shù)額、年限有關,但是繳多少、如何繳,不能簡單地強加到車主身上,應該充分讓車主參與,尊重車主的表達權。
近幾年各地的機動車保有量都大幅增加,所繳納的通行費是天文數(shù)字,這些錢怎么花的,車主應該享有知情權。而且,需要明確的是,交通通行費還要繳納到何時?
降低道路通行費不是終點,而是起點,終應該盡快取消道路通行費。需正視的是,我國公路亂收費、高收費現(xiàn)象較多。還原公路的公共產(chǎn)品本質屬性,刻不容緩。于此而言,下調道路通行費之后,仍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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