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資金使用亂象:58億被挪用還貸等支出
2013/8/12 10:28:43
日前,審計署發(fā)布的2012年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顯示,360個項目或單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57.99億元用于歸還貸款、對外投資、征地拆遷以及單位資金周轉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支出。
對此,昨日(8月11日)有專家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地方打保障房資金的主意不是新鮮事,在眼下財力普遍吃緊的情況下,保障房資金更是成了地方“嘴邊肉”,今年保障房資金被挪用的情況或許更甚于2012年。
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審計現已成為審計署的常規(guī)審計項目。在審計署同步發(fā)布的本次全國性審計的“違規(guī)目錄”上,“上榜”項目共計145個,除了北京、上海、青海、西藏四地外,其他27個省份都存在問題。審計報告顯示,這些問題包括違規(guī)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挪用保障房資金、違規(guī)出售或改變保障房用途、用地手續(xù)不全或改變土地用途等四大“頑疾”。其中,“騙取”保障房資格的多達10.84萬戶,34個項目代建企業(yè)等單位違規(guī)出售了1.83萬套保障性住房,還有1433.16畝未辦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等手續(xù)。
值得關注的是,審計署審計出2012年全國被挪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高達57.99億元,當年全國共籌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性資金4128.74億元,挪用資金占比約為1.4%。
去年,審計署發(fā)布的2011年對66個市縣的審計發(fā)現,29.55億元工程資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設、公司注冊資本驗資和市政工程建設等。今年,這些挪用的資金除了用于市政建設、注冊公司資本外,還有新的動向,典型的是用于辦公經費、歸還貸款、投資理財、征地拆遷等。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有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公司用財政撥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購買理財產品2.69億元,購買信托產品1000萬元;重慶市兩江新區(qū)開發(f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用公共租賃房補貼資金2.93億元償還借款,重慶城建投資建設集團用公租房資金用于支付非保障房征地拆遷款;合肥市包河區(qū)望湖街街辦盛大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將城市棚戶區(qū)改造拆遷補償款802.95萬用于商業(yè)投資;白城市中興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公司將廉租房建設資金243.83萬用于繳納非法占用土地的罰款以及保障房建設項目配建商業(yè)用房的土地出讓金。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保障房資金被挪用的情況或許更甚于2012年,越是地方財政吃緊,越要防止保障房資金被挪做他用。審計署有關負責人曾表示,我國住房保障體系還處于初步建立階段,住房保障制度不夠健全完善,資金監(jiān)管、待遇資格審核審批、保障性住房后續(xù)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機制還不健全;相關資金分配使用的跟蹤控制、保障對象家庭收入住房信息的審查核實、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與保障待遇分配的銜接等基礎工作,不夠扎實。
上述專家表示,在債務危機的背景下,城投公司可能面臨更大的資金壓力,這無疑增加了保障房資金被挪用、或者違規(guī)出售保障房的可能。相應的,應該建立有效的防范制度。
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今年針對全國31個省區(qū)市的“普查”,審計署向相關部門移送違紀違規(guī)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26起,涉案金額2487.17萬元,涉案人員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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