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悅悅的離世該嚴懲肇事司機,嚴譴冷漠路人
2011/10/22 11:15:20
2011年10月21日0時32分。醫(yī)院傳來消息,佛山被碾壓女童小悅悅還是走了。發(fā)布會于10月21日8:30在醫(yī)院舉行。
記者于21日11時40分在谷歌搜索“小悅悅”,其相關詞條已達到 8,260,000 條結果。各種關于對“小悅悅”事件引發(fā)的討論、譴責、反思,頻繁見諸于報紙、網站、微博等。據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也在20日召開的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會議上呼吁,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用良知的尖刀來深刻解剖自身存在的丑陋,忍住刮骨療傷的疼痛來喚起社會的警醒與行動。
陳先生是“悅悅被碾事件”視頻中的第16個路人,他來自福建,是廣佛五金店的一個檔主。當時他從檔口走出,出現在監(jiān)控視頻中的右上角,短暫出現又回到檔口。在事發(fā)后他被人認出,噩夢從此開始。
陳先生說連日來他心情非常糾結,他說真的沒有看到倒在地上的悅悅,當時下雨,他之所以從檔口走出去是想去找3歲的女兒,在悅悅那邊走了幾步沒有看到后又折回檔口。
傍晚7時50分,悅悅的一位親屬終于出現并接受了陳先生的花籃,該親屬表示因為悅悅病重,所以悅悅父母現在還在照顧孩子,脫不開身,派他來接受陳先生的歉意。在交談中,陳先生從錢包掏出一疊錢捐給悅悅。
縱觀一系列評論文章,大多數人都認為隨著經濟改革開放,國人的腰包逐漸鼓了起來,而相關的文化道德建設卻被遠遠地拋在了時代后面,盡快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懲惡揚善已經刻不容緩。并要求嚴懲肇事司機,嚴厲譴責18名冷漠路人。
針對有關專家建議的要建立“見死不救”懲罰條款,有評論認為,“與其懲戒見死不救,不如獎勵見義勇為”,如果對于見義勇為中出現的爭執(zhí),法律和制度能及時介入、證明清白、公開獎勵,確保每一個做好事者不受冤屈,并且受到社會的尊敬,又豈會出現“不敢扶”的社會性心理?既然能夠在道德框架下解決道德問題,又何必用冰冷的法律破壞道德的柔情?
有媒體評論認為,從目前對于小悅悅事件的反思力度來看,整個輿論已經完成了一次道德啟蒙。我們不斷告訴自己,一旦遭遇類似事件,我們每一個個體都責無旁貸,理應擔負起我們的道德責任。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我們反思也當更進一步,從觀念層面落到實際層面,例如參照美國的經驗,在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尤其是社區(qū)教育中,啟動一些技術性的知識培訓,搭建一些培育公民應對危機能力的平臺。
肇事司機家人望私下出錢和解遭拒
小悅悅父親王持昌說:“今天,有肇事司機的家人致電過我家人,希望能私下出錢和解。我跟他說,完全沒有和解的可能,尤其是第一個肇事司機的家人說和解,我想都不用想,絕對不會和解的。第二個肇事司機,要看警方的具體調查結果,畢竟他當天沒有開車逃走,第二天就去自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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